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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車聯網相關政策和法規持續加碼。大致可以分為道路測試、產品管理、交通管理和基礎支撐四方面。道路測試主要涉及開放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商業應用等;產品管理包括產品準入、生產、銷售、檢驗、升級、召回、回收利用等;道路交通管理包括通行主體、交通責任與車輛保險、交通執法、營運資質等;基礎支撐涉及到網絡安全、地理測繪、數字基礎設施、信息通信等諸多領域。本文盤點2021年國家部委、地方智能網聯政策,和道路測試與示范管理規范。
國家部委智能網聯政策
2021年國家部委相關政策中,涉及到眾多智能網聯發展規劃內容,詳細見表1。
表1 智能網聯部委政策
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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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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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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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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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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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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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郵政局等28個部門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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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新型消費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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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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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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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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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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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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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指南(試行)》(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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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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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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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確定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一批試點城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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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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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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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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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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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住建部、文化和旅游部、衛健委、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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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應用“揚帆”行動計劃(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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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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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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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規范(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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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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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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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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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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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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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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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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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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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車聯網卡實名登記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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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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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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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方案(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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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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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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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信息通信行業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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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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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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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確定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二批試點城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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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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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推動智能網聯汽車與智慧城市協同發展,建設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設施融合感知體系,打造基于城市信息模型平臺、集城市動態靜態數據于一體的智慧出行平臺。
2021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印發《加快培育新型消費實施方案》,協同發展智慧城市與智能網聯汽車,打造智慧出行平臺“車城網”。開展車聯網電信業務商用試驗,加快全國優勢地區車聯網先導區建設,探索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和規模部署。加快制訂相關應用標準和管理辦法,有序推動無人配送、無人駕駛在產業園區等特殊場景落地和示范。
2021年4月,公安部起草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明確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汽車進行道路測試和通行的相關要求,以及違法和事故責任分擔規定。
2021年5月,住建部、工信部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確定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一批試點城市的通知》。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試點工作的通知》(建辦城函〔2020〕594號)有關工作安排,確定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長沙、無錫等6個城市為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一批試點城市。2021年12月,兩部委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確定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二批試點城市的通知》,確定重慶、深圳、廈門、南京、濟南、成都、合肥、滄州、蕪湖、淄博等10個城市為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第二批試點城市。
2021年7月,工信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5G應用“揚帆”行動計劃(2021-2023年)》,在行業融合應用深化行動中明確提到5G+車聯網。強化汽車、通信、交通等行業的協同,加強政府、行業組織和企業間聯系,共同建立完備的5G與車聯網測試評估體系,保障應用的端到端互聯互通。提煉可規;茝V、具備商業化閉環的典型應用場景,提升用戶接受程度。加快提升C-V2X通信模塊的車載滲透率和路側部署。加快探索商業模式和應用場景,支持創建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推動車聯網基礎設施與5G網絡協同規劃建設,選擇重點城市典型區域、合適路段以及高速公路重點路段等,加快5G+車聯網部署,推廣C-V2X技術在園區、機場、港區、礦山等區域的創新應用。建立跨行業、跨區域互信互認的車聯網安全通信體系。
2021年7月,工信部起草了《網絡安全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征求意見稿)》,提到強化車聯網安全能力建設,針對網聯汽車及其網絡關鍵設備,推進輕量化身份認證、車載安全網關、車載防火墻、入侵檢測等關鍵技術及產品應用,強化縱深防御技術能力建設。針對V2X通信,推進基于PKI的安全認證與審計技術,加快車聯網身份認證和安全信任體系建設。針對車聯網平臺及應用,建設安全運營中心,推進一體化云安全防護、數據合規保護與安全檢測、監測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產品落地。推動網絡安全技術在OTA升級、遠程監控、自動駕駛、車路協同等重點場景的應用部署。
2021年7月,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規范(試行)》。將替代2018年4月的管理規范,其中包括的道路測試,是指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區域范圍內等用于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各類道路指定的路段進行的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測試活動;示范應用,是指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區域范圍內等用于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各類道路指定的路段進行的具有試點、試行效果的智能網聯汽車載人載物運行活動;測試區(場),是指在固定區域設置的具有封閉物理界限及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測試所需道路、網聯等設施及環境條件的場地。
2021年8月,為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維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工信部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數據和網絡安全管理、規范軟件在線升級、加強產品管理。
2021年9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加強車聯網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工作的通知》,從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基本要求,加強智能網聯汽車安全防護,加強車聯網網絡安全防護,加強車聯網服務平臺安全防護,加強數據安全保護,健全安全標準體系六個方面做出部署。
2021年9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加強車聯網卡實名登記管理的通知》,啟動車聯網卡實名登記工作。從夯實管理職責、強化實名登記、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組織監督檢查等方面提出了12項工作舉措,進一步規范細化車聯網卡實名登記要求。
2021年9月,交通運輸部印發《交通運輸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方案(2021—2025年)》。立足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雙城經濟圈和海南自貿港等重點區域發展戰略,依托京哈、京港澳、杭紹甬、沈海、滬昆、成渝、海南環島等國家高速公路重點路段以及京雄高速、濟青中線等城際快速通道開展智慧公路建設,提升路網運行管理水平,降低事故發生率,緩解交通擁堵,提升通行效率。
2021年11月,工信部印發《“十四五”信息通信行業發展規劃》,提出重點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實現蜂窩車聯網(C-V2X)規模覆蓋。加快車聯網部署應用,加強基于C-V2X的車聯網基礎設施部署的頂層設計,“條塊結合”推進高速公路車聯網升級改造和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建設。協同發展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積極開展城市試點,推動多場景應用。推動C-V2X與5G網絡、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等統籌建設,加快在主要城市道路的規;渴,探索在部分高速公路路段試點應用。推動車聯網關鍵技術研發及測試驗證,探索車聯網運營主體和商業模式創新。協同汽車、交通等行業,推廣車聯網應用,加速車聯網終端用戶滲透。加快建立車聯網網絡安全保障體系,扎實推進車聯網卡實名登記管理,建立完善車聯網卡安全管理技術手段,健全車聯網網絡安全防護、檢查、通報、處置等制度,建設車聯網產品安全漏洞專業庫,推動建設車聯網身份認證和安全信任能力,加快構建車聯網安全態勢感知技術平臺,增強車聯網安全保障能力。
各地“十四五”規劃中的智能網聯政策
除了國家部委相關政策之外,各地紛紛出臺的“十四五”相關規劃中也提到發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如表2所示。
表2 智能網聯地方政策
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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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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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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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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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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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高精尖產業發展規劃》、《北京市關于加快建設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的實施方案》、《北京市智能網聯汽車政策先行區總體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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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智能網聯汽車產值突破7000億元,智能網聯汽車(L2級以上)滲透率達到80%!笆奈濉睍r期完成1000公里智能網聯道路建設,率先成為道路智聯領先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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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 2021.7, 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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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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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先進制造業發展“十四五”規劃》、《上海市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場景拓展工作實施方案(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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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智能網聯汽車總體技術水平和應用規模達到國際領先,實現特定場景的商業化運營。
力爭實現參與企業超10家,示范應用智能網聯汽車超100輛,覆蓋道路范圍超1000公里,年出行服務超10萬單次,年末端配送超5萬單次,年貨運量超20萬TEU。實施七項(打造3個新標桿、培育2個新業態、探索2個新模式)示范應用場景拓展重點任務。其中,打造3個“新標桿”包括打造智能出租新標桿、打造智能公交新標桿、打造智慧物流新標桿;培育2個“新業態”包括培育無人零售新業態、培育無人配送新業態;探索2個“新模式”包括探索觀光接駁新模式、探索無人清掃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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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
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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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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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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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廣州、深圳、惠州、東莞、韶關、肇慶等城市為依托,加快布局發展智能網聯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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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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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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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十四五”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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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時期車聯網覆蓋道路從770公里提高到20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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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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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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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十四五”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山東省“十四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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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以智能設施、車路協同、船岸協同等技術為特征的“智慧高速”“智慧港口”兩個試點工程建設。建設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設施融合感知體系,打造基于城市信息模型、融合城市動態和靜態數據于一體的“車城網”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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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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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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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四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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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長株潭城市群等重點區域在公交車、公務車等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應用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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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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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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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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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合肥、蕪湖、安慶、宣城等地建設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試點城市、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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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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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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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全國一流新能源和智能網聯汽車應用場景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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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新建車路協同道路長度超過1000公里、改造路口數量超過1200個,智慧高速建設超過5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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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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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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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廣西發展“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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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廣西(柳州)車聯網先導區建設項目為依托,爭取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落地。推動基于5G的車聯網(5G—V2X)示范建設,普及20個以上自動駕駛試點,在港口、景區、園區、校園等區域開展封閉區間無人駕駛示范工程,推進“柳州智能網聯汽車示范區”車路協同項目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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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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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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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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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鄭州市創建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鼓勵在公交、環衛、物流、出租等領域和大型礦山、機場等封閉場所開展智能網聯自動駕駛汽車示范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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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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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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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數字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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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升級武漢國家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示范區和國家智能網聯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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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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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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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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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現代化V2X通信技術的研發應用。培育并引進新一代車用無線通信網絡(5G-V2X)系統開發及設備生產企業,同時加快基礎設施升級改造,協同推進LTE-V2X、5G等通信網絡部署與交通管理信息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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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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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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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十四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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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瓊海市申報建設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在瓊海市、江東新區和環島高速公路探索建設車路協同網絡,提升LTE-V2X網絡覆蓋,試點建設部署5G+車聯網V2X網絡,滿足車聯網大規模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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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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